郑州400万豪车水底沉没8天车内一箱茅台只剩半瓶车主大骂物业【阅读此文之前,麻烦您点击下“关注”,方便与您讨论分享,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。非常感谢您的关注!】
水火无情人有情,郑州暴雨的灾情让全国人民为之牵挂。但是,家住郑州的张先生,却在洪水退后,遇到了离奇的事情。
张先生家境显赫,有一辆价值400万的迈凯伦。平时停在小区的车库用于通勤。暴雨来袭,郑州全市都出现严重的内涝现象。
原先,张先生在车上放了几箱茅台,和朋友们聚会时喝,其中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茅台酒。但是,经过核对,张先生的酒,整箱茅台全部丢失,半瓶的酒却留了下来。
心生疑惑的张先生和同小区的业主们一讨论,大家都发现,自己放在车库里的贵重物品,无论是名烟名酒,或者是首饰和钱财,都有不同程度的丢失。
大家一起去物业询问了解情况。在对峙过程中,物业管理人员一口回绝,称这是天灾,与自己无关。但是令人奇怪的是,即使是水泡导致茅台酒被冲走,那也不会出现整箱的酒荡然无存,但是却留下半瓶的酒啊?
张先生和其他业主十分生气,立刻选择了起诉了物业。张先生称,在暴雨来袭之时,物业管理人员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内涝措施,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多数车主都发现,车内有被翻检的痕迹,怀疑物品的丢失有人为成分,需要物业方进行赔偿。
本案目前仍在取证和审理过程,但是就目前来看,如果证据确凿,且丢失财物的金额较大,物业管理方将因此背负犯罪的罪名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由该法条可以看出,盗窃罪是指以平和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,并且占有手段不对财产所有人产生人身危害。
同时,盗窃金额是量刑的重要标准,根据不同的犯罪所得金额,对最终量刑划分的不同的等级。本案小区业主的损失财产金额计算,将成为物业管理方责任承担的重要影响因素。
而侵占罪与盗窃罪有所类似,但本质不同。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,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侵占罪的成立在客观上要求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主观上要求犯罪行为人持故意的心态,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持有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,但是仍然故意非法占有该财物。
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,侵占罪的成立标准当中,比较重要的一点在于,侵占罪的成立前提,是犯罪行为发生之前,行为人已经占有了财产,或者对财产有事实客观上的保管关系。
本案中,小区车库的管理方是物业,小区业主一般通过购买或者租赁获得小区车库和车位的使用权。无论是购买还是租赁,物业方对小区车位都不具有保管关系,仅仅只能构成租赁关系。自然,业主停在车库的车,小区物业也没有任何权利进行保管。
由此可以看出,侵占罪的成立前提在本案中并不存在,小区物业无法构成侵占罪,那么可行的一种情况是,如果经调查,小区物业存在非法占有小区业主财物的行为,那么就构成了盗窃罪。
同时,在租赁关系中,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需要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,特别是对于部分场所的租赁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上述条款中罗列的“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”是指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。在本案中9博体育平台,车库可以被算作为公共场所,因为其具备为短暂的车辆停靠功能。
在这类场所中,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受保护的人之间的一种极为紧密的关系。通常情况下,来到这些场所消费人,他们的安全保障需要场所组织者或所有人的积极配合,才能够保证不受侵害。
由此可以看出,如果举证真实,那么物业方在洪水来临之时,未能及时尽到排除危险的责任,违反了安全保障的义务,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。
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,小区物业需要对业主和业主们的财产承担责任,如此这般,才能更好的维护小区,塑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。